穿着衣服打叫家暴,脱了衣服打叫5M情趣?

2021-04-23

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为“家暴”和“5M”的区别来写一篇文章。

穿着衣服打叫家暴,脱了衣服打叫5M情趣?

我总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一个是双方自愿下的情欲宣泄,一个是单方面施加暴力的恶行,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区别,有什么好写的呢?

但不知道为什么最新好多人告诉小编,他们觉得5M和家暴是有联系的,或者5Mer是更容易家暴的。因为某些人认为被家暴了不发声或者连续被家暴还不离开的女性就是在享受,就是喜欢5M。

这看的我有些心寒。一方面是为大众的科普意识不强感到惋惜;另一方面,没有想到人性中的恶可以对陌生人达到如此冷血的地步。

所以我决定把这个不值得一辩的辩题拿出来辩一辩,5M是家暴吗?或者5Mer更容易家暴吗?

首先,这个结论可能有点出乎大家的意料,5Mer非但不会更容易家暴,反而更不容易具有暴力倾向。美国《心理学》杂志的一组研究数据表明,5Mer日常的激素水平更加稳定,且焦虑、压力的神经过敏症状更低,有虐恋行为的夫妻也觉得彼此关系更坦诚,幸福指数更高。试想一下,如果一对5Mer,他们彼此已经找到了一种双方都自愿且舒服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日常积压的不满、郁闷和焦虑,那其中一方又怎么会需要通过“家暴”这种方式来撕裂这种稳定的关系呢?这不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大家误解的关键在于这两种行为在表象上看起来是相似的,都是一方在打另一方,或一方在给另一方“暴力”。至于玩5M是不是代表这人有暴力倾向的概率更高?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支持这个论点,生物学的,心理学的,统计学的,都没有。

如果一定要说“5M”和“家暴”有什么联系,我觉得其实是“人”,这两种行为的主体都是人。玩5M的人里有实施家暴的吗?肯定有;实施家暴的人渣里有玩过5M的吗?也肯定有。

但这并不代表两个行为有什么因果论上的关联,在我看来家暴的因果论只有一个,就是这个人不行——人品不行,人格不行,人性不行。

人品庸漏,没有道德观,所以选择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人格摇摆,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理性总被冲动压制;人性不善,所以根本就无法换位思考去想一想被施暴者过后的境遇和创伤。

  这种人别说5M了,我可以说只要人不行,干啥啥不行。放在家庭里他会家暴,放在校园里会校暴,让他一个人呆着他还会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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